一名年轻的“80后”纪检干部,在查办案件中大肆收受他人贿赂,一个多月收受贿款达1000多万元。昨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对梅州市原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吴汉林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9月5日广州日报)吴汉林他在法庭上在陈述中说:“我对我的罪行全部承认,这些犯罪事实如我所说,我很后悔,我诚心悔过。”牢狱加身才幡然醒悟,后悔莫及,这样的悔过已然迟到。
吴汉林的悔过,我们相信他肯定是诚心的。至于是悔过对不起组织培养,单位信任?还是悔过大好仕途没有了?又或是悔过不该受贿太过疯狂,手法太笨拙、低劣而得牢狱之灾?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国家培养多年,如此年轻的“80后”组织就给予主任科员重任,他却一次次背弃国法党纪,监守自盗,是为不忠;吴汉林将身受数年牢狱,不能照顾父母双亲,是为不孝。不忠不孝的确是应该悔过,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才能走好下半生。
吴汉林身为纪检干部,更应该深刻理解“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相信他不是第一次参与查办案件,纪检别人,更能在办案过程中时刻受教育、检视自我。看来他把纪检工作没当“镜子”,而是当作“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他的“纪检”已然早退了。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人民币1029万元,港币22万元,根据工资换算,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人也许一辈子都挣不了这么多钱,但是有钱就等于幸福吗?有命拿,没命花,有啥用?
悔过别迟到,纪检别早退,一日三省,知足常乐才是真。
作者:陈昊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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