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临近,月饼走俏。近日,新京报记者走访多家商场、酒店发现,不管是购买“金银月饼”还是“平价月饼”,为了给顾客提供“报销便利”,多家商店都可给消费者提供“办公用品”发票。(9月6日 新京报)
逢年过节,各机关单位之间互相送礼,孝敬领导,发放福利,似乎已经演变成一个潜规则,通过礼尚往来交流感情,达到“熟人好办事儿”的目的。问题在于,这些“交流感情”的领导干部买的礼品,发票统统是公费支出的“办公用品”。其中所暗藏的“玄机”,不言而喻。公款送礼,损公肥私,慷公家之慨,去巴结领导,实为一种隐蔽又恶劣的腐败行径,必须引起相关部门警惕。
节日期间,用公款给领导送礼,说白了就是一种典型的以权谋私行为。然而,如此重大违纪何以这样明目张胆呢?据分析,首先是三公消费不透明。把公费支出当成本单位自己的“小金库”,怎样开销怎样记账怎样报销,都是自己看着办。必要的管理和监管措施不完善,导致“办公用品”的支出愈发肆虐;其次,财务管理不严格。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基本都是由主管财务的领导一人签字生效,理财措施不到位,给利用公款“混水摸鱼”的人提供了充足的机会;最后,纪检部门监管处罚乏力。因害怕得罪人,畏首畏尾。更有甚者,部分纪检干部也参与到这项“活动”当中,自纠自查未免天方夜谭。
公款是纳税人的钱,是百姓的财务。用公款送礼,行个人之事,是对群众的一种欺骗,对个人党性作风的践踏,更是对法纪的藐视。不仅损害个人形象,更是破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腐化党的干部队伍,败坏社会风气。因此,扼制“公款送礼”腐败,严惩相关责任人,补牢制度和监管漏洞,势在必行。各单位必须抓紧推行三公消费透明公开,严格规范公款支出,做到每笔花销有帐可循,有证可查,真实可信。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管制度,严格报销流程,规范发票使用,杜绝借办公经费之名行个人私利等现象。同时,各级纪检机关要洁身自好,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监管查处力度。确保廉洁、节约型政府建设。
作者:南宫远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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