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考试公平公正的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15日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说,今后要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对学生作弊、作假、经查实除按规定处罚外,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就学、就职单位了解。(新华网1月15日)
针对考试公平公正问题,教育部今后将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名单。笔者认为,建立这样的制度很有必要,对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着不可否认的重要意义,各地各校应当认真研究落实,使这一制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高考,我国的第一大考,举国高度关注,而录取是整个高考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录取工作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到考试结果,关系到考生前途,影响高考信誉,影响教育公平。
教育部要求建立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并公布各校签发人名单,目的主要在于落实和强化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高招录取工作的领导责任。录取通知书,校长一字签下去,就要承担所有责任。那么,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一是以分为准、高分优先的责任。录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严肃工作,必须经得起考验,决不能搞人情录取、权力录取、金钱录取,必须坚持以分数为唯一标准、尺度,按照从高到低、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二是对考生诚信审查的责任。考生档案是否完全真实,考生成绩是否真实可信,考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作弊等行为,校长作为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应当一一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三是对所有考生公平录取承诺的责任。录取工作应当阳光透明,录取名单应当在学校官网上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向所有考生承诺公平录取,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四是承担录取违法违规后果的责任。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要求校长作为法人代表,对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完全负责,并承担录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果发生违法违规、损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校长有可能面临被追责、问责。
当然,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这一制度还需要在执行落实的实践中继续探索完善。不过,当务之急是教育部和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校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落实,确保高招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让所有考生放心满意。
作者:刘运喜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推广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