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6年,美国就颁布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要求公开罪犯身份,织紧法网打击性罪犯。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五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韩国是针对儿童性犯罪的高发国家,为此,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
法律对性侵幼女犯罪的严酷,不仅是对幼女的保护,也是对有性侵倾向男人的保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欧美乃至韩国的化学阉割不失是一种好的惩戒方式。当人知道犯罪严重果后,威慑作用更大,效果更好。
作者:张洪泉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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