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嘉兴市海宁、海盐的多所学校陆续发生学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疫情。截至目前,本次疫情涉及海宁市、海盐县的10所学校、3家幼儿园,符合病例诊断标准的为511人。嘉兴市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现已查明,此次疫情是一起由不合格的桶装水引起的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2月22日 《中国教育报》)
近年来,因桶装水而引发的诺如病毒感染事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地方有关方面也都表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然而事故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究竟原因何在。透过该篇报道,我们或许找到了答案。笔者认为,桶装水问题频出,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职能部门安全意识缺失和监管责任没有落到实处。
其一,据媒体报道,给当地学校提供桶装饮用水的湖州龙瀑山泉有限公司,在2013年就因存在菌落总数超标、标签不符问题,而被质监部门列入了“不合格名单”。可令笔者诧异的是,为何像这样的问题生产商却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竟然还通过了当地教育局的招标讨论会,成了为当地学校学生长期供水的企业。所以,对这起事故来说,监管部门恐难逃失职之责。
其二,当地教育局既然负责各学校桶装饮用水的招标工作,那么理应对桶装水的安全质量严格把关。我们老百姓都知道,买桶装水,要先看黑名单。可嘉兴市教育局在续标时咋就犯了糊涂了呢?倘若当地教育局能上网查查,那么就会把那些问题企业过滤掉。再者,当地教育局如果对企业生产的桶装水进行动态监控,督促质量检查部门及时反馈检测结果,恐怕也就不会发生“511名学生被感染病毒”的恶性事件。
这起事故最后该怎样处理,我们暂时无法得知。但笔者想说的是,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并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如何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如今,桶装水成了不少单位和家庭的必须品,所以保障桶装水饮水安全责任重大。笔者真心希望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能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督之责,为老百姓的桶装水饮水安全撑起保护伞。
作者:王学明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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