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偷狗示众是以恶制恶,不足取

2014-04-15 14:36:35  来源: 齐网

小字体大字体

  4月12日上午,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街上,两名偷狗贼被拦下,从车上搜出3条死狗。当时正值三江圩日,赶圩群众将两名男子暴打一顿,还将两人乘坐的小车砸坏。随后,愤怒的村民让偷狗贼抱着3条死狗示众。(新华网4月15日)

  张洪泉点评:自己心爱的狗儿无故被人打死偷走,无论是谁都会感觉十分不舒服。但是,狗再珍贵,也抵不过人命。别人弄死你的狗,你砸烂人家的车,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吗?

  因为一条狗把人家的轿车打烂,还要把人往死处打,不仅破坏了他人财物,更重要的是侵犯了别人的人身安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对当事人造成轻伤以上,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

  对于两青年盗窃农家狗,如果在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然后和当地人对打。这样性质极可能由盗窃变为抢劫,具体如何认定,还需要警方来处理。

  法律社会,一切都应遵纪守法,任何有违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 健康

推广

频道推荐

社会 | 娱乐 | 女人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