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出庭受审。京华时报通讯员曹璐摄
昨日上午,在“中国好声音”选秀节目中因演唱《我的歌声里》一炮走红的歌手李代沫,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并 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款2000元。李代沫当庭表示不上诉。他希望公众能包容并给他一个重返舞台的机会。
任可点评:毫无疑问,各类选秀节目将“明星”从专业大学培养,变成了一曲成名,成为“歌星”的途径变宽了,这对草根出身的艺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最大的利好。但是,一夜成名造成了一夜暴富,致使那些快餐面版的艺人明星“不知道钱该怎么花”,于是吸毒、嫖娼、同性恋等等爆料复出水面,令人痛惜。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图片来源: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
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定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午10点50分左右,法庭宣判,李代沫一审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李代沫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4年3月17日,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声明称,著名歌手李代沫伙同另外6人,于17日晚在北京朝阳区三里屯某小区的暂住地内吸食毒品,6人全部被警方抓获。此外,在丰台区一酒店内还有另外两名涉案人员也在随后被警方抓获。此8人尿检均为苯丙胺类阳性,且当事人对犯案事实供认不讳。
随后,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3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被移送至常营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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