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钉枪杀2人自首 作恶必被捉

2017-07-12 16:30:2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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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洪泉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今日(7月11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获悉,今日上午,当地一男子被人用射钉枪击伤头部后死亡,下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据警方调查,该嫌疑人9日曾在邻县崇阳县用射钉枪杀死1人后潜逃。(新京报7月12日)

  几天内,连杀二人,该男子的行为或许有蓄意的因素。不过尽管杀人逃逸,但因惧怕法律的威慑,还是自首了。这个案件告诉大家,任何作奸犯科者,不管能逃到哪里,都会被捉到的。

  自古以来,作奸犯科大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无论是杀人、放火,还是强奸,确实有一些案件经历多年才被侦破,甚至有的案犯死后,案子才告破。但是,最近几年,随着像DNA数据库、天眼视频系统的建立,和互联网+刑侦等技术的利用,任何违反犯罪分子,只要敢违法,警方基本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其擒获。

  射钉枪是一种建筑安装工具,被犯罪嫌疑人稍作改装,居然成了犯罪用的工具,成功杀两人,令人愤慨。分析此案,工具改装成武器,显然不能怪工具,只能怨那个用射钉枪杀人的男子。射钉枪改装成武器,如果不是熟人作案,被害者缺乏必要的防备,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恶性案件。

  新闻没有交代杀人犯的动机,但是从一般案件来看,不是非常恼怒,一个人是不会动手杀人了。有很多事,很多时候,一些垃圾人作恶后,认为别人对不起自己,频繁骚扰一些人,碍于各种关系和情感,人家不愿意撕破脸,更不想通过法律来解决。一些垃圾人把别人的善良误以为是软弱可欺,于是变本加厉,恶意行为甚嚣尘上,殊不知,在违法的道路上,再向前走一步就是犯罪,就是牢房,和垃圾人各种不可预测,且无法阻挡的麻烦。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这话说起了很简单,但是无需再忍的方式是多样的,在某杀人案从无期徒刑改判五年后,让人们知道杀人案件是多么的恐怖。其实,对于一些对付垃圾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在垃圾人不要脸的时候,正常人没有必要再忍让,将其绳之以法,开除职务,再晓知天下,这不是什么难事。

  勿谓言之不预也!在善意忍让被垃圾人看成软弱无能,甚至登鼻上脸后,忍让已经失去原有的意义,在法律教育无效后,射钉枪杀人或许也是一种选择,尽管不好,但对当事人已别无选择。该罚必罚,该杀必杀,也是一种社会氛围,需要法律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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