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诉政府索门票分成。河南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违约,要求后者支付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成款,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00多万元。(9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少林寺咋向政府索要起了“分成”?据少林寺称,2009年12月30日,该寺同嵩管委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少林寺按照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但嵩管委并未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原告应得的门票分成款项,并长期拖欠。说到底,还是利益之争。再说白点,都是钱惹的祸。
按理说,这是少林寺和嵩管委之间的矛盾和官司,与我等无关。其实不然,他们“瓜分”的,乃是千千万万游客所付出的真金白银。少林寺讨要的三成分成,便多达5000万元之巨,少林寺的全部门票收入,无疑高到令人咂舌。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各地游客可真没少给少林寺以及“靠寺吃寺”者做贡献。少林寺索“分成”,我们只能“呵呵”——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就是那可怜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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