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束下的婚姻是两个人的悲哀

2014-09-30 20:48:5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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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她坚持要离婚,那就必须遵守‘招婿合约’约定,一次性偿还结婚时的一切花费,及这11年来的工资27万元。”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依法准予原告郑某(女)与被告吴某离婚,不过被告提出的“招婿合约”在法律层面不被认可。(9月29日山西新闻网)

  新闻中,吴某入赘郑某家共同生活,双方签订“招婿合约”,约定如果女方反悔,男方在结婚时的一切费用和每年工资,由女方一次性偿还给男方。看到这里,笔者不禁想问,两个人的结合到底是因为什么?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婚姻怎么能建立在一纸合同之上?

  不出所料,经法院审理,因“招婿合约”与我国婚姻自由原则相悖,该合约不具有法律效力,故被告主张原告应按“招婿合约”约定偿还其11年工资计27万元,该院不予支持。本该是自由平等的婚姻,本应是彼此信任的家庭,非要强加上一纸合同,似乎一切都变了味道。招婿上门本无可厚非,但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和干涉。

  当下的很多男男女女都惆怅着“哪里还有真爱”。其实,不是没有了真爱,只是我们不敢于主动付出真爱。就好像新闻中的男女,还要靠着一纸合同度日。实在是婚姻的悲哀。在此,笔者还是希望当下的年轻男女,能够正视婚姻,放手去爱,有付出,才有回报。只有付出了爱,才会收获爱。

  作者:吴庆亮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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