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网11月17日新闻报道,就公益事业和“首善”与道德问题的话题,新京报记者与著名民营企业家曹德旺进行了探讨。曹德旺认为做公益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只有达到和谐,人与人友好相处,才是最终目的。谈及称号,他认为首善应该评给袁隆平。面对质疑,他认为最好不要去听别人的议论。曹德旺讲自己的过往一贫如洗,是父母教他自立自强。曹先生做公益几十年,捐了60多亿,有个称呼:中国首善。曹德旺却说:“我不认同这个说法,我不就是多捐了一些钱嘛。”他说他还需要练就一种境界,就是要我们本着谦虚、诚信、尊重天下人的原则来做事,做好我们每一件事。
其实,时下流行的“首善”、“公益”、“义工”和“志愿者”等等词汇,都是随着时代与社会进步派生出来的时尚用语。其实,他们都是原来的学雷锋做好事;其实,他们都是老百姓所说的助人为乐和积德行善,但是,有些企业家特别喜欢给自己做的那点好事贴上一个好听的标签,而且有的企业老板特别喜欢吹捧自己做的那点好事。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太喜欢张扬自己了。做一丁点好事,还唯恐别人不知道。在这方面,陈光标就是一个典型范例。然而,雨辰表所不同的使,有些企业家做好事却不太愿意张扬,他们认为自己做点好事不值得一提。在这方面,著名民营企业家曹德旺就是一个典型范例。而且他说:“不要叫我首善”。
其实,民营企业家富裕起来之后,理应回报社会,理应拥有感恩的思想意识。但是,在大灾大难面前,大多数企业老板是不情愿向社会做点善事的,他们始终都很抠门。有些企业老板是真心实意地想做善事,而且不善张扬,而且每次出手都很大方。然而,有些企业老板捐出去100元,就想用另一种投机取巧的办法再捞回去成千上万的利益回报。那样的企业家不是在做社会公益事业,而是在挖社会墙角。
而对于向陈光标那样,自我吹嘘——“我是中国首善”,“我是世界首善”的种种自我标榜,公众也是很反感的。既然做好事,就要默默无闻地去做,就要全心全意地去做。只要自己肯做,只要自己做得多,公众自然会知道那些好事是谁做的。没有必要像卖东西一样沿街叫卖。
其实,公众始终认同的是雷锋精神。雷锋生前为人民群众做了很多好事,但他是默默无闻地去做的,不是自我报帮着去做的。雷锋同志只在自己的日记中认真总结做好事的人生感受,只在日记中不断地鞭策自己要把好事做得更好。而且,雷锋同志要求自己在做好是重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境界,要自觉地区掉自己身上的私心杂念。雷锋同志生前的最高享境界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一个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应该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看成自己的幸福。”所以,雷锋精神并没有因为自己已经离开人世而失去他应有的光芒,而是在被不同年代的人们所继承和发扬着他的光传统,并在继承和发扬中得到了光大。而且,雷锋精神还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与效仿。
这说明,做具有善德的公益事业,必须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必须时刻处于公心,而毫无自己的私心杂念;这说明,积德行善不需要高喊口号,不需要自我标榜和吹嘘。要像曹德旺那样不再记得行善的过程中争名夺利。究竟自己做的公益事业是不是“首善”和“慈善家”,要让公众与党和政府去公正地评判,没有必要给自己树碑立传和歌功颂德。如果心怀私心杂念,就会适得其反。在这方面,陈光标去美国炫耀“世界首善”就是一个教训,尤其是他用钱买来的“联合国首善”证书,更是让他自己糟践了自己。
其实,“首善”的含义应该是第一,以及做得最好的意思。所以,企业家不能把自己所做的公益事业标榜为“首善”。实际上,世界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如果自己标榜自己是“首善”,被人超过以后怎么办?自己换能不能超越他人,具有很多未知数。所以,笔者赞赏曹德旺先生的谦虚精神。凡事应当留有余地,不应该把话说得那么满。而且应当让自己具有更高尚的思想境界,决不能骄傲自满。因为,积德行善的公益事业是永无止境的。所以,绝不应该用自我粉饰性的语言给自己“封口”。那样就会失去新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
俗话说得好,善念修正道,善德需善举。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应该说,这也应该成为企业家们追求积德行善的座右铭。因为,用它能够不断鞭策自己,使自己时时事事谦虚谨慎,以免出现漏洞和差错;因为,即便是积德行善追求公益事业,也应当尽力所为,力争做得更加完美一些。只有这样,企业家通过不断做社会公益事业,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去掉自己身上的污泥浊水;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党和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与赞扬。
作者:郭喜林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