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证的“南郭先生”如何保证用药安全?

2014-12-24 14:45:56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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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开始实施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均须配备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也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这让一些还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的经营者犯了难,郑州一些药店老板,不得不想办法应对,租赁执业药师资格证的“生意”应运而生。(12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配备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也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药品安全。很难想象,一个不懂药品的人开药店,将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即便是自己不懂药品、邀请一个懂药品的人来卖药品,万一这个懂药品的人昧着良心卖药品,该用这种药品的卖那种药品,该卖真药品的卖假药品,药品安全就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相关方面的规定是好的,是希望药店里面的管理者跟营业人员至少是懂药品的人。然而,这样的好政策却遇上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郑州的一些药店老板动歪脑筋,租赁职业药师资格证,自己出点钱、租到相应的证件,把人家的证书拿过来自己用,其实,这样吃亏的是他们自己。想想,自己明明不懂为什么非要装懂?自己不懂的话就应该好好去学、好好去考。自己不懂药品,非得租借别人的证书来说自己懂药品,这是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是典型的猪鼻子插大葱——装象。自己不懂不要紧,既然不懂就应该抓紧学习。如果说自己都不懂得药品,还去卖药品,患者过来抓药,你知道给患者开什么药呢?如果下面的人懂药品,下面的人胡乱开药,虽说几率不是很高,万一开错了药,该怎么办?本来是开感冒药的开成了妇科药,又当何如?

  药品安全,容不得一丁点的弄虚作假。相关部门出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的是更好地确保公众的药品安全。药品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万一药品不安全了,轻则加重病情,重则谋财害命。为什么这几年医患关系那么紧张,就是公众非常期待救死扶伤的人真正肩负起救死扶伤的天职,要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闪失。应该说,大部分药品厂商、营业店主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但少数人不遵守法规就会给公众的药品安全埋下定时炸弹,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如果哪一天药品厂商的亲人吃到了自己生产的不安全的药品,会有什么想法?每个人都有可能生病,都希望药品安全,药品生产、运输、销售环节的每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药品安全,为公众的身心健康负责,也是为自己企业的前途负责,毕竟诚信是企业的黄金招牌。

  租证的“南郭先生”,会给药品安全埋下隐患,应该及时清理。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证书的管控,切断证书租赁的利益链。

  作者:李兆清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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