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一日游”强制消费乱象的一段视频近日公开,当地一位宣传部负责人承认,执法人员之粗暴,他们看到录像也很震惊,已经将该人员调离旅游执法支队。(10月8日 新华网)
执法人员,本是维护法纪,保障人民群众权利得到公平公正实现的保障,却对前来投诉的游客威胁“我说拘留你就拘留你”、“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已不仅涉嫌玩忽职守,更是明显的滥用权力,甚至使用人身威胁,如此执法人员,却仅以“调离”岗位来处理,未免太过避重就轻。
10月新实施的旅游法在第九章“法律责任”项下第109条中明确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而《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对公务员的纪律处分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并没有“调离”处分一说。
香格里拉“一日游”事件虽事发于旅游法早已颁布但尚未实施的8月,但它的曝光及处理,正好碰上了“十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是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周,这次事件就应该对照新的旅游法依法处理。
一些网民指出,免职,说不定是换个地方任职;停职,是暂时不上班了,说不定工资照拿,这些都还是处罚措施。而现在如此“调离”处理,只能说明我们的一些公权力部门,依然还在本能地袒护内部队伍中的人员,高高举起的皮鞭轻轻落下,如今更是连举皮鞭这样假装作态都不肯。以“调离”当做处分,只能是对公众玩忽悠。
我们的权力部门,只有勇敢真诚的面对公众,依法依据处理问题,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公信力,而不能靠忽悠公众,只有这样,我们的法治社会才能真正的建立起来!
作者:伍永强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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