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心老板,拖欠16名农民工的薪酬达2年之久。为维护自己的权益,16名农民工向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报案。最终,在赤峰市、兴安盟两地警方的协作下,这名黑心老板落网。(10月16日《北方新报》)
古人说得好,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古人讲诚信,才有尾生抱柱而死。今人不守信,自然就会出现很多拖欠劳动者血汗钱的“老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有多少“老赖”的屁股后面吊着一串串陈年债务?由于有关部门做得不够好。有些“老赖”过着神仙一样的快活日子,才使得这种歪风邪气屡禁不止,危害甚烈。
诚然,各有关部门在惩治“老赖”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比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从各自职权出发,初步建立了一定范围内的信用体系,“老赖”在融资、经商等方面受到了诸多限制。法院针对执行中的“老赖”,也推行了不少整治招数。比如,将“老赖”列入黑名单进行媒体公示,或者录入征信系统,对“老赖”进行司法拘留、罚款,或者限制出境。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一般都会向银行、工商局、国土、房管、车管所等发送征询函,查询“老赖”的存款账户、股权、房地产、车辆等,但一些手法高明的“老赖”总能成为漏网之鱼。
其实,从2003年开始,全国法院每年都要集中开展执行积案的清理活动,但“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执行乱”的问题近年来也不断出现。君请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执行难甚至还造成了“赢了官司输了钱,倒贴一笔诉讼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发生过拍卖生效判决书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法律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使法院失去了应有的权威。由此可见,仅仅依靠运动式的清理活动,肯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的问题,自然就不会对“老赖”形成震慑的作用。
在我看来,打击治理“老赖”,一方面必须设置法律法规门槛的限制,严惩不贷,决不姑息;一方面必须树立一个市场诚信观念体系,谁不守信用,就让谁一边玩去。通过法律法规和诚信观念的约束,把“老赖”驱逐出有规则有秩序的“市场游戏”。通俗来说,也就是把“老赖”由快活神仙变成过街老鼠,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如此一来,当“老赖”的人自然就少了,社会自然就和谐了。
作者:毕文章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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