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厦门市民政局分别与厦门市“温馨夕阳”咨询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沁心泉社会工作师事务中心签订协议,以总共163.5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3项社会工作服务。据了解,这是厦门市首次从财政管理中购买社会服务。(10月24日海峡导报)
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将一些公共服务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是社会发展下政府的必然选择,也是开放市场下政府转型的一大举措。厦门市首次从财政管理中购买社会服务是顺应时代需要,但笔者认为,虽然政府的许多工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完成,无需事事亲力亲为,但政府购买服务后不能完事大吉,很多后续工作要跟上。
其一,厦门市民政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政府出资购买的社会服务将越来越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会越来越好。所以应该注意的是,政府购买行为中,招投标活动一定要公开透明,对所选的社会组织不能有远近亲疏和权力寻租;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购买程序要公开,让竞争者彼此监督,让服务对象监督。为此政府要制定明确的规则,规范实际操作过程,不要让政府采购成了孳生腐败的温床。
其二,公共服务被购买之后,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存在利益关联,政府要相应地承担起对于资金使用、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估的职能,不能让购买资金打水漂。要让纳税人的钱花得更有效率,更有效果。
其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答应的资金是一次付清更好,分次支付也未尝不可,但资金链一定不能因各种原因中断,否则会减低政府的公信力,所以各种配套设施也要跟得上,确保财政支出落到实处。
作者:李六合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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