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作出规范。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新京报11月26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种釜底抽薪的车改做法值得叫好,但应该看到落实不容乐观。
其一,,“公车改革”已近20年阻力很大收效微,主要是官本位思想作怪,要让从副省级到乡镇领导都取消专车,首先要取消他们头脑中的官本位思想,扎根“公仆”观念,这应该是一个漫长的“割肉断腕”过程,随时都会旧病复发,会采用各种隐蔽手段和理由使用公务车。所以监督和严厉问责措施要跟上。
二是,“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应该有细化规定,避免以此为由的特权腐败。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数额要让老百姓觉得科学合理,做到经费公开透明,接受市民监督。不能像以前浙江温州的车改车补,一个正处级干部每月车补3100元,远高于温州的退休人员平均工资每月大约2200元,变相使特权腐败合理化。
其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全民监督难。所以应该从现在开始各地都要组建民间团体和公众监督队伍,并推行举报有奖制度,让违规者都要受到舆论谴责、罚款甚至可能丢掉“乌纱帽”。
作者:李六合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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