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称郑州仨城管抢商贩粉条,执法局回应不是城管。12月14日上午,有网友微博爆料称,郑州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抢了商贩的粉条,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对此,金水区执法局称,网友所说“城管”并非其工作人员。而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则回应称:这些人不是城管,而是该办事处流动摊贩疏导点管理人员,他们因对商贩占道经营劝说无效,才“暂扣”了三捆粉条。(12月16日《河南商报》)
见到那些野蛮执法和暴力执法者,特别是将“执法对象”锁定为街头小商小贩者,很多人都会第一时间联想到“城管”。郑州这几位所谓的“管理员”,“劝说”不成抢粉条,确实跟传说中的“城管”比较像。可是,这回网友们看走眼了,冤枉了城管。
之所以给“执法者”加上引号,是因为这几位“爷”虽然看起来挺威风、下起手来也够利索,但他们却并没有执法权。在占道经营的管理中,能暂扣东西的,只能是城管执法队员,且必须符合程序、出具手续。街道办的“管理员”到底算啥身份,他们咋就这么牛,抢起了城管的“生意”?又是谁赋予他们的权力?
路边不少餐馆的老板告诉记者,这几个人(即所谓的“管理员”)确实经常在这一片出现,但一直都是便装,也没有证件,“大家都知道是城管来了”。你“管理”了我,还一笑而过,连是个什么身份都让人摸不透、猜不着。这是故意给城管抹黑呢,还是为了方便“执法”?“经常出现”,说明类似现象存在已久,不仅上级政府没有对此进行纠正和管理,背了黑锅的城管部门竟也未曾提出异议,当真奇哉怪也。如果是普通人“像城管一样”招摇过市,是否就有人管了呢?
城管这回确凿是受了冤枉,但也无须过于心理不平衡。毋庸讳言,现如今城管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被妖魔化了。实际上,并非每一个野蛮“执法者”都叫“城管”,也可能叫“管理员”或其他名号。但不管怎样,真城管对这样的事情恐怕也无法完全置身事外。至少,也应该反思一下:看到不好的事情,老百姓为啥第一时间想到是城管干的?城管的形象为啥会这样?城管到底被谁妖魔化了——是媒体、是公众,还是城管自己?
近年来,关于城管制度存废的争议此伏彼起,在此不再赘述。不管是真城管还是“疑似城管”,其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制约。同时,更需要从根本上彻底反思和改进现行的城市管理制度,在维护城市环境和保护弱势群体、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等方面寻找平衡。不是每一个野蛮“执法者”都叫“城管”,但绝不能让不合理的制度沦为制造问题和挑战法治的温床。
作者:乔志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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