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南宁市的货车司机必须完成24课时继续教育培训并参加考试,才能审验相关资质。眼下临近年关,不少司机却很淡定,他们坦言“只要多交点钱,一切都可以搞定”。在司机看来,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只不过是走过场,而在一些培训、考核点,这个考核培训却成了实实在在的生财门道。原来,运管部门将培训和考核的权力下放到了社会机构。(12月22日《南国早报》)
加强驾驶员学习教育和考核,无疑对交通安全有着很大好处,这保障的不仅仅是驾驶员本身的安全,更可以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但是,当这种继续教育和考核成为一种形式的时候,也就让好政策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意义,成为敛财的一种手段。对于自己的这种做法,南宁运管部门的说法是,将权力下放到了社会机构。真不知道这是在下放权力,还是在出卖权力?
对于成为教育培训点的社会机构而言,他们的目的和追求是明显的,那就是承接有关部门的活儿,干活就是为了赚钱而已。至于驾驶员学的如何,他们不会关心,赚到钱就是他们代理运管部门业务的最大意义。如何才能赚到钱?这就牵涉到一个竞争的问题,能够吸引到更多驾驶员,就可以收取更多费用。如何能够吸引更多驾驶员?自然就要为驾驶员提供到位的“服务”,于是也就有了24课时的教育用10多分钟就完成了的尴尬,于是也就有了教育培训点的“只要交钱就包过关”的许诺。
近几年来,由于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大货车越来越多,再加之道路路况的好转,车速也越来越快。在这种情况之下,各种违法驾驶,违法运输行为进入了高发期,直接给社会带来的是交通安全隐患。每年都有大批驾驶员因为操作问题发生交通事故。最为可怕的还在于,伤害了很多无辜生命。一起车祸的发生带来的是众多家庭的悲剧。
鉴于目前的道路安全严重形式,南宁市运管部门实施的驾驶员继续教育和考核是现实的需要,而且设置的不通过考核就不能年审各种证件的门槛,更是政策发挥威力的保障。遗憾的是,这种高门槛成就的不是安全隐患的减少,而成就的是钱袋子的丰满。政策成了蒸笼,驾驶员成了一块唐僧肉。
确保道路安全,减少安全隐患,是运管部门的责任。下放权力实际上就是再推卸责任。又何况这种所谓的下放权力还雾霾弥漫?这些社会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会“独吞”吗?他们是不是也要按照比例交给运管部门?运管部门根本就不是在下发权力,而是怕惹火烧身。制止乱收费行为,党中央、国务院是下了坚强决心的,他们的所谓下发权力,就是把自己被查处的风险转嫁给社会机构。这是在出卖权力,说到底出卖的是公众的生命安全。
面对记者的采访,南宁运管部门表示,被举报的代理机构已经被取消资格。这样的回应是难以让人接受的。你就别把代理机构当做临时工了!
作者:郭元鹏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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