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爬行”难以倒逼公务员财产公开

2014-01-07 04:58:30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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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第一天,法学教授范忠信在杭州南湖边,以爬行的方式行进了一公里。一年前,这位法律史学界的知名学者,在个人微博上公开打赌,预言“2013年里,除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外,其他所有省市会实现县乡级公务员财产公示”,赌输的代价是“罚自己爬行一公里”。(1月6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反腐制度的推进,财产公示一直备受议论,而公务员财产公示更是处于风口浪尖。作为有关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公务员财产公开对反腐机制极具约束力,可以说是“阳光法”。向社会暴晒公务员的资产家底,让财产运行在阳光下,制度不可谓不好,然而公众群体的讨论和民意舆论的促进,并没有让这项制度普及化,从范忠信教授的预言,到认赌服输“爬行一公里”,公务员财产公示和他一样“蹒跚”,道尽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艰难。

  阳光政策督促政府反腐倡廉的同时,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不管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以及群众期望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公务员财产公示可谓是大势所趋。然而,为什么它没有像范忠信预言的那样“美好”,反而难以“破冰”?

  首先,公务员财产隐秘性太强,权力和利益的交叉点难以分离。政府虽然在各项制度措施上对公务员财产公开做了很多努力,部分地区也公示试点了这一制度,并且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也提议广大公务员敢于公开自己的财产情况,然而公务员群体思想太过于根深蒂固,私有化观念不清,对于财产公开认识不到位。申报财产又涉及公务员的个人隐私问题,这就导致议程一推再推,除了个别试点区地,绝大部分省份并没有启动这个制度,更别谈实现乡级公务员财产公示。

  其次,申报制度太流于形式,执行起来难。财产申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且范围极广,从个人收入到房屋产权,都在监管范围之内,而公务员也是个大范畴概念,这样一种财产公开势必在流程上造成很复杂的局面。当前我国的财产申报处于雏形阶段,没有制度做保障的财产公开,细化不够,制约力不够,因而大多是下发文件,口号式的宣传,要么强制性公开,要么领导带头公开,或者干脆采取自愿方式,因而,大多数申报流于形式,而不注重执行力。

  范忠信教授的一家之言,只是一厢情愿的猜测,太过于乐观,虽然看到了制度的优越性,却忽略了公务员制度需要面临的整体难度。管理和监督谁来执行?以什么形式来实现?省市级官员下和基层公务员如何分化管理?1年的时间够不够?这些存在的问题,都不是一个赌注就能产生效果的,这也意味着范忠信授范预言的过程失败,没能仔细理清财产申报制度的细节问题,更是忽视了操作和监管的弱势。

  当然,范教授以爬行一公里的方式来践行赌约,可以说是对公务员财产公示的多重含义表达。一方面阐述了一个事实,公务员财产公示困难重重,一个好的制度的实现单靠制度本身的优势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全面深化改革。一方面也刺激了当前政策改进,人民关切的财产公示结果令人担忧,政府是否需要加把力。而这个赌约的真正意义也于此,认清当前的形式,让公务员财产公开真正走上阳光大道,才是最重要的“约定”。

  公务员财产公开目的是杜绝腐败,打击权力犯罪,但是这把国之利刃是需要有人来监管的,范教授或许是想借助舆论来推进制度前行。当然,赋予社会公众和媒体真正的监管权力是有必要的,但不能冀望于社会舆论倒逼政策执行力,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或者权力滥用,信息的真实性不透明,便难以有真正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公务员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更为重要,只有上行下效的公开透明,在制度的牢笼里,在改革的长河中,公务员财产公示才能越走越远,那么,范教授何不再来个“赌约”,再赌几年又有何妨。

 

  作者:方炜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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