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函制度、接待仪式、住宿、餐饮等做出规定,规范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要求党政机关各部门应每年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2月12日 新华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治理公款吃喝、规范公务接待相关的规定,在中央如此的坚强决心下和严格查处下,各地不得不严格关注吃喝、规范接待。但是接待、吃喝问题由来已久,尽管在如此高压下,一些公款乱吃喝、超标接待的现象还是仍然存在。
在目前我国的政府公务中,存在不少上级对下级工作的检查、督促、评估,存在不少上级到下级调研、走访等活动,同时也少不了相关部门单位相互之间的交流学习,所以在这样的情况,要想通过消除公务接待不太现实,但是现实中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规格的现象也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不仅仅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同时也极易滋生出其他腐败问题。所以要想真正止住公务接待的不正之风还需要从制度上、规定上上着手。
此次山东省出台的公务接待新规就是一种对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探索和实践,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提出了公务接待中的费用由接待对象自己承担,也就是说不管是参加什么活动还是检查吃喝都将“自掏腰包”。这样的规定出台可能一开始会引起大家的非议,因为在大家习惯一切安排妥当的公务活动的情况下,一下变成了自己买单,可能就显得不那么习惯了,会觉得不利于部门之家的交流,失去了人情味,同时大家可能还会产生“自掏腰包的接待还算接待吗”的疑问。
但是这些非议和质疑也都是在对新规认识不清楚的基础之上产生的,首先“自掏腰包”的接待不会疏远距离。因为规定是全省性质的,也就是说不是我不接待,只是执行规定,尽管说起来有点不尽人情的接待是有依据的,所以受接待的部门也就不会那么小气的计较。其次不花钱的接待不代表不接待,虽然最后的结账是接待对象负责,但是公务中的其他事务的安排、协调还是由接待单位负责,所以接待是仍然存在的,也正是恢复了接待的本来面目。关键是如此接待可以杜绝不正之风,自己单位掌握标准出差人数和标准,就杜绝了经费支出浪费,自己单位买单结账就杜绝了“吃人嘴短”以致检查问题不好说的尴尬,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对于如此不伤感情又减少浪费还提高效率的接待新规不得不点一个赞。
作者:关邑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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