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载入族谱的岳飞后人有近万名。岳家女子也入族谱。一直以来,岳家男子不准与秦姓通婚,到新中国成立这个家法才放宽。“但翻族谱,还是几乎没有和秦姓通婚的。”岳辅翼介绍。(6月5日 新华网)
婚姻本是一对爱情心心相印的男女结成夫妻关系的自由组合,但有的人却不能为自己的爱情做出完美的归宿选择,别无它因,不过是因为投错了姓而已。如今,中国还存着某些两姓不通婚的例子,而秦、岳不通婚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例子之一。
宋朝抗金民族英雄岳飞被秦桧害死后,岳家立下严厉的家规:不准和姓秦的联姻,连当朋友都要保持距离。谁违背此家规,就会从族谱上除名。故而清乾隆时,曾有某秦姓状元来到岳飞墓前留下留下感慨之句:“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其实,我们很多地区两姓不得通婚大都源于历史或小说中的国仇家恨,但演绎至今,不少令人啼笑皆非。武、潘不能通婚,源于《水浒传》武氏兄弟与潘金莲的
纠葛;梁、祝、马不通婚,源于《梁祝》中国式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悲剧;施、郑不能通婚,源于清朝施琅与郑成功后人的家仇。而另外一个不能通婚的原因,更是带有较大的封建残余思想,所谓的“五百年前是一家”的同宗同源让刘、杨两姓不能通婚。当然,相较于一些两姓不得通婚,还有相似的且更为普遍的便是同姓不能通婚,也是源于古代认为同姓是近亲,同宗同源,故而同姓者不能结为夫妻。
类似“秦岳”两姓不能通婚的背后有很多隐患。
一是影响社会团结,造成不和谐因素。其实我们看看一些两姓不能通婚的例子,可以联想到清朝的满汉不得通婚的禁令,清朝多少相爱的满汉青年为了爱情自由而不得不进行反抗,导致清王朝为此一阵头大,同理,两姓不能通婚,也让我们点起了不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
二是导致社会交往的闭塞,影响社会交流。“秦岳”似两姓不通婚小而论之阻止了两个家族的交往,大而论之,阻止了两个地区的交流,尤为甚者,更是形成两地区的“闭关锁国”,大有“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的意味。
三是背离《婚姻法》,违背了法律的基本意志。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而婚姻自由更是人权的重要内涵之一。将“秦岳”似两姓不通婚生生地拆散自由相爱的青年男女,不仅仅远离的爱情自由的意义,是爱情专制的表现,更可以算作是违法的行为。
所以,“秦岳”似两姓不能通婚,是一种封建残余的思想,不可取,应大力破除。首先政府和相关社会机构要在其中不得以“秦岳”似两姓不能通婚作为历史文化的传承而津津乐道,应实实在在地施行《婚姻法》,在政治态度上还一片男女真爱;其次广大民众要充分认识到“秦岳”似两姓不能通婚的弊端,毕竟自己的儿女婚姻幸福才是大事。最后,让“秦岳”似两姓不能通婚永远地沉睡在历史的棺材之中吧!
作者:别亚飞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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