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只要拿着购房合同孩子就可以入学。现在真到入学的时候却变卦了,这让我们措手不及。”最近正值小学、初中招生报名,几十名买了历城区工业北路万象新天期房的业主心急火燎,他们的孩子或将无法按时入学。(7月8日《齐鲁晚报》)
不能报名入学的原因,是因为开发商今年12月才向这些业主交房,这些业主现在手里仅有一张购房合同,而按照相关规定,户主在所在学区申请入学时,必须提供户口本和下发时间一年以上的房产证。据业内人士表示,按照规定,不能仅凭购房合同报名入学,未拿到房产证的期房业主,他们的户口不在新建小区,他们的子女就还不属于新建小区配建学校的招生范围。
规定就是规定,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纵观整个事件很容易发现,这些业主是受了开发商“忽悠战术”的蒙蔽。在房产经济出现下滑态势的情况下,为了尽快出售楼盘,一些开放商将卖点锁定在学区房上,并到处做广告大造舆论,促使一些学生家长尽快购买学区房。以新闻中的开放商为例,不仅口头承诺只要拿着购房合同孩子就可入学,并且还煞有介事地给购房业主打电话,要统计9月份入学的孩子,给家长“孩子定能入学”的错觉,而目的不过是将楼盘兜售出去。
在此事件中,开发商急功近利蒙蔽家长,而家长们也缺少必要的警惕性,轻信开发商的胡乱许诺,造成孩子无法报名入学。但不管怎么说,开发商忽悠在先,就应该为这种“忽悠战术”买单,而不能以“口头承诺,空口无凭”为由耍赖皮。笔者之见,开发商既然忽悠了业主,就要主动与业主协商,在不违背政策的条件下,尽量促成这些孩子报名入学,一旦做不到这一点,就要赔偿业主损失,为自己的“忽悠战术”买单。
这件事也给那些为了孩子上学准备购买学区房的家长一个提醒,买房前,要深刻领会政策和当地相关规定,不能盲目听信开发商的一家之言,更不能被开发商到处张贴的“最好学区房”、“家门口上名校”等广告语所迷惑,买房时要沉着冷静,不可急躁冲动。
作者:曲征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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