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砍死亲生妹妹:是谁造成了孩子心理缺失

2014-08-12 22:48:00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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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岁男孩持菜刀砍死1岁半亲妹妹 坚称"不后悔"(华商报2014年8月12日)笔者看到这样的报道,还是非常的痛心,这样的2个孩子,一个本应该高高兴兴、背着书包,和伙伴们接受教育、徜徉在书海中,一个本应该活泼可爱、甜甜糯糯的伴着父母的身边无忧无虑的长大,可是悲剧却发生了在一个14岁孩子的身上。

  这些少年因为家庭教育的突然断裂或缺位,生活上缺乏关照,精神上缺乏关怀,学习上缺乏管理。加之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其可塑性大、自制力差、缺乏成人适当的约束和科学的引导,极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和影响,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原因大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这些长时间得不到父母关心的少年由于他们自身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尚未定型,极易出现性格孤僻和无助、自卑、封闭、逆反的心理,使他们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导致心理发展变异,身心健康扭曲。

  缺乏父母在情感上的关爱和呵护,在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以及行为示范方面缺乏应有的指导。而临时监护人不管是祖辈,还是其他亲朋好友,受身份的制约,都无法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和对孩子进行法制、安全、卫生教育少年的作用。

  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法律、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门的教师,学校教育管理方式简单,忽视对少年情感和心理健康的关注,忽视对少年人格、精神、情感、思想、道德的培养;再者,学校对少年的教育管理,缺乏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受客观因素制约,家长与学校之间在沟通和配合上难以取得默契。

  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这样缺失少年犯罪,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家庭应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把缺失少年纳入有效的教育与监管之中,使他们真正得到关心、爱护与良好的教育,顺利走过人生的这一阶段。基于这种考虑,提出以下对策:

  一方面要树立大教育理念,加强学校在预防缺失少年犯罪工作中的作用。要树立大教育理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引导留守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要通过多种途径,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多开展家访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人生观,面对生活。使缺失少年感受到学校、老师的温暖。

  同时要优化社会大环境,为留守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一方面,净化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腐败的社会风气,形成社会主义优良道德风尚;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对缺失少年的关爱,提高社会成员对缺失少年的关注力度,使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减少犯罪因子。

  要实行有效的司法预防,切实做好违法犯罪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对犯罪少年改造教育工作的科学体系。首先,在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邀请学校教师、群团干部或心理学工作者介入该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实施心理矫正,从而打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心理残余。

  总而言之,衷心期望这一问题能够引起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方面的高度重视,共同探讨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为社会和谐发展、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荆山楚源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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