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征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19日下午,上海市民办童园实验小学多名学生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截至21日11点,陆续到医院就诊的学生有45人,均出现2次以上呕吐现象,集中诊断为恶心和呕吐,胃炎和急性胃肠炎。有家长反映,曾听到孩子抱怨,中午吃的“面条味道发酸”。(5月22日中国经济网)
目前调查尚未结束,孩子们出现呕吐情况的主要原因,究竟真的是面条问题还是其他问题,或者面条问题在此次恶性事件中究竟占多大比例,还都是未知数。不过,多名学生集体呕吐,肯定是小学食堂惹的祸,校园食堂的食物也肯定出现了严重问题。
食品安全重于天,尤其对于体质脆弱的小学生来讲,安全问题更不能出现一丝纰漏。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很多,既有国家层面的,又有地方层面的。学校食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层面的法规,各地也有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具体管理办法。规定可谓详细,倘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概率极低。
而关于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与监督也有法可依。《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都详尽地阐述了校园食堂具体的监管单位、监管渠道与监管方式。除此之外,还有地方性监管办法,甚至每个校园食堂也会出台规定,制定出监管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但是很多情况下,有制度却不等于监管严格到位。监管部门有没有真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有没有按照规定对校园食堂进行不定期抽查,学校食堂的规章制度是否只是挂在墙上应付检查,学校领导有没有经常到食堂里转一转看一看,有没有与学生同餐?都是一个未知数。
为了食堂食品安全,现在的一些学校都执行师生同餐,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加强学校对于食堂卫生状况的关注。但是涉事学校很可能没有关于领导、教师与学生共同进餐的规定。如今的有些学校,校领导将食堂承包给经营者便万事大吉,既不与学生同餐,也不会定期到食堂检查卫生状况,完全依靠经营者的良心来经营食堂,为了逐利,有的食堂承包者便打起歪主意,在学生身上捞油水。更有甚者,学校领导将食堂承包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对于食堂食品安全更是睁只眼闭只眼。如此状况,不出问题也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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