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结冰未必只是工作疏忽

2017-12-05 10:02:02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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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宋鹏伟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12月2日上午,西安市西二环开远门桥上发生38辆车连撞交通事故,造成两人轻伤,警方通报事故原因为路面洒水结冰所致。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气温在0℃以下时,不得对路面进行洒水作业。当日西安市最低温度为-1.7℃。有网友表示,去年冬天东三环洒水导致路面结冰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有关部门说以后零度以下天气不洒水,可到现在这样的问题依然发生,他认为是没人重视这样的事情。(《华商报》12月3日)

  这样的事儿,其实已不是新闻了,因为几乎每到冬季,就在各地频繁上演,可以说是冬季里常见的冷笑话。

  冬季里滴水成冰的道理,连孩子都知道,环卫部门又怎会不知道?可为什么屡禁不止呢?表面上看,环卫部门总在事后解释说,是工作失误、有关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但一次两次大家信,屡屡发生就没那么简单了,一定是有什么原因驱使着他们在刀尖上跳舞,而一不小心就会越界。

  其实真正的原因大概有两个:第一,很多城市的道路洒水工作都承包给了保洁公司,而每天洒几条路、洒几次水都有明确规定,能否完成目标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甚至有解除承包合同的隐忧,所以就造成了这样的景象——我也知道洒水可能会结冰,但为了自己和公司的利益,不管那么多了。因此,很多的类似事故其实都是明知故犯,根本不是什么一时疏忽、没看天气预报这些原因。第二个原因,就是一旦发生事故,环卫部门很少进行赔偿,而即使有赔偿,其实也是拿纳税人的钱埋单,并不是真正做错事的人掏腰包。时间久了,也就没人太当回事了,也才造成“年年道歉、承诺却年年犯错”的怪象。

  因此,要想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一是考核机制要科学合理,二是责任追究要严厉到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有些人屡教不改甚至明知故犯,才能让这样的荒唐事不会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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