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砂壶广告够四川卫视吃“一壶”
国家广电总局昨下发通报,决定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据悉,新疆兵团卫视播出的“鬼谷子下山大罐”及四川卫视播出的“中华玉兔登月紫砂壶”,时长均超过20分钟,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人民网1月8日)
从今年元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再是光打雷不下雨了,而且看到了“疗效”。四川卫视和新疆兵团卫视违规超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撞上枪口,成为典型,被勒令停止播出所有商业广告,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近年来,我国为顺应时代发展和观众要求,频频制定、发布规范电视购物广告的通知和办法。今年元旦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要求全国各卫视频道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内容的不得超过3次。
而四川卫视和新疆兵团卫视置若罔闻,不顾总局“三令五申”和“多次责令整改”,1月6日凌晨播出时长超过20分钟的广告短片,给全系统和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杀一儆百”,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其作出了分别停播7天、15天所有商业广告的“史上最严厉处罚”。
此次处罚不再流于形式背书整改,而是动真格铁腕查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采用行政手段干预,外加变相经济惩罚,估计使四川卫视在7日商业广告禁播中损失上千万。因其罹祸的“中华玉兔登月紫砂壶”,一套八九千元,不过是叫卖着投机和收藏艺术的“噱头”,这“一壶”让四川卫视吃得够呛。
违规的代价很高,违规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
广告虽好,不要“贪杯”。电视广告播出秩序,事关荧屏公信力,事关媒体影响力,事关广大观众切身利益。希望四川卫视和新疆兵团卫视吃一堑长一智,不要再顶着禁令我行我素,不要再每天密集播放商业(购物)广告对观众狂轰乱炸。期盼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继续加大对违纪违规电视台的查处,还观众一个清净的荧屏。
作者:张安强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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