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微信公众号“影视独舌”爆料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通知,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随后记者致电多家卫视,证实这一消息属实。不过此次总局没有以文件形式传达指示,只是电话传达精神;至于何时执行,也没有明确通知,只是表示“今后”。在规定出台之前,业内猜测最多的是“劣迹”包括哪些?出轨、嫖娼、吸毒艺人是否要区别对待?据某卫视负责人透露,总局并没有给出具体名单,也没有明确“劣迹”包括的内容,只是表示“慎重考虑”。(《扬子晚报》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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