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临近,月饼走俏。近日,新京报记者走访多家商场、酒店发现,不管是购买“金银月饼”还是“平价月饼”,为了给顾客提供“报销便利”,多家商店都可给消费者提供“办公用品”发票。(9月6日《新京报》)
临近中秋,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两周三发节日禁令,但还是有人突破制度底线,一是银行专柜中往年的“天价月饼”摇身“百宝盒”,二是普通商场中连“平价月饼”也摇身“办公用品”,由此可见,中央的规定不仅有必要,而且还应更严格。不要小看这个小小的平价月饼,虽然价格不高,但影响极坏,严重损坏干部形象,并极大考验中央规定的制度权威。
作为商场等月饼销售方,加大促销力度没有错,关键是要遵纪守法,不能为制度规定开缺口。对此,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场开的发票种类如果与消费者实际购买物品不符,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将受到行政处罚。虽然有这种态度坚决的表态,但还是说明了一个问题,在落实中央规定过程中,没有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工商及税务部门早就该兵分各路,对月饼销售点进行明察暗访,形成强大的制度威慑,谁敢违规作乱,谁敢挂羊头卖狗肉,谁就要受到巨大的经济处罚。但事实上,相关部门并没有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结果才让商场等销售点大肆钻空子。
商场打开制度之门应该受到应有的经济处罚,但某些单位本身没有把中央规定当一回事才是问题的关键。月饼之所以能公然摇身为办公用品,症结在于单位监管松懈。一是办公用品不能成为遮羞布。各单位对于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该有相应的制度规定,买啥东西,应该有相应的实物台账和对应的票据支持,但事实上某些部门却不愿意进行规范,结果办公用品就成了大箩筐,啥东西都往里面装;二是财物制度不能成为形式和摆设。之所以商场能够大张旗鼓的开具“办公用品”发票,这与单位财务制度松散密切相关,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身缺乏监管,当然就会出乱子。三是财务审计不能走过场。单位之所以敢于用办公用品冲抵月饼消费,主要在于财务审计没有认真逗硬。
传统的中秋佳节,本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日子,结果由于某些地方利用公款大肆购买月饼,结果弄得群情激愤,群众像盯贼一样盯着我们的公职人员,显然这有违节日气氛,也有违中央规定。月饼事小,作风事大。今年的月饼已基本回归本貌,一盒月饼也花不了多少钱,完全可以自掏腰包,没有必要搞一些“偷天换日”的小动作。
作者:张继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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