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灯”放还是不放?如何放?

2013-10-23 11:33:16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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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明灯”,相传为三国诸葛孔明所创。当年,孔明困于平阳,乃作灯传信,因而得名。小小一盏孔明灯不但寄托了点灯人对亲人的思念、对美好的向往,更承载着民族保留民风民俗、延续传统文化的重任。

  近年来,各地禁放孔明灯的声音不绝于耳,原因不下有二:一是威胁公共安全,孔明灯外焰温度高达300℃,最高升空距离可达千米。由于其飘行路线不可控,可能会对高层建筑、飞机起降、高压电线等造成威胁,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和火灾;二是造成环境污染。孔明灯部分能在空中燃烧殆尽,但也有少部分因工艺、天气等原因难以燃烧,降落地面造成环境污染。

  近日,武汉市再言“立法禁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此语一出,舆论哗然,反对者支持者各执各词,交锋甚烈。笔者认为,隐患固然存在,但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禁与不禁的问题。这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如果,但既不尊重民意,也不辨证考虑、综合施策,难免有一刀切之嫌。

  笔者认为,要想在放与不放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其实并不是件难事。

  要开辟专门的放灯区域。放孔明灯的习俗,古已有之,且遍布大江南北,盲目地禁灯,确有伤民众感情。城市可划定视野良好、气候稳定、人烟稀少的区域,尽可能避开高大建筑物、人员密集场所、飞机场等敏感地带,最大限度降低点灯的危险系数。

  要鼓励支持产品技术改良。传统的孔明灯,内装油火,燃放时间、高度难以控制。政府部门可鼓励支持民俗协会等民间组织机构对孔明灯进行技术改良,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在燃烧时间、飞行距离上进行人工控制,从根本上消除点灯的安全隐患。

  要加强重点部位监督管理。城管、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要加强对重点地段、敏感区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节假日和夜间的巡逻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规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作者:肖建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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