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请代驾帮忙开车回家,醒来后却发现20多万元买来的越野车不见了。这样的倒霉事,就让43岁的陈先生遇到了。苦寻近三个月无果,陈先生几乎已经放弃了寻车,又新买了一辆20多万元的越野车代步。没想到,几天前,在民警的帮助下,陈先生失踪80多天的车终于被找回来了。(2013-10-28重庆晨报)
酒驾入刑以来,代驾成了一个火爆的行业,这应该是一个好事,说明司机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意识在不断增强。而像陈先生这样请了代驾出问题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该如何确保请了代驾,而又不出问题?
笔者以为,找代驾开车,有人陪同当然最好,这样可以保证找代驾司机更安全。达成交易后,代驾一方可以通过留纸条、留电话的方式,告知醉酒乘客一些有用的信息,也十分必要,这样便能够让乘客在醒酒后,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车。但在没有陪同的情况下,代驾一方留纸条、留电话的情况笔者还是有所顾虑,难免一些代驾不会见钱眼红——就像沙坪坝的邓先生请代驾,第二天醒来却发现自己被丢在路边,而身上贵重物品都丢了,浙江温州的邱先生找出租车司机代驾,醒酒后却发现车不见了。
笔者认为,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最好酒友要尽到自己的责任。比如,提前留下代驾的信息,以防不测,因为酒友不仅有这个义务,而且醉驾肇事酒友负有连带责任的案例并不鲜见。
据2010年4月28日上海法治报,酒驾惹出祸,劝酒有过错。2010年3月16日,山东日照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而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令4名同饮者共同承担15%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共同饮酒后单方交通事故死亡的孙某的家属。
这就是民法上的“附随义务”,如果劝酒者明知被劝饮者饮后还要驾车,仍劝其饮酒,任其醉倒,酒后仍放任其去驾车,即构成民法中的过错。如果,被劝饮酒者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劝酒者的过错与驾车人所发生的损害后果就存在法律上的间接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因此,无论从“酒友”的角度,还是从摆脱责任的角度,酒友都有义务提前留下代驾的信息,以防不测,这样比留纸条、留电话,告知醉酒乘客更安全。
作者:韩玉印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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