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的”和第六十二条“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的”,那些不主动避让急救抢险车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分别给予50元并记3分的处罚。(11月8日中国青年网)
何谓急救抢险?就是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到重大的危险,急救抢险车辆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抢救。所以,当120、119等急救抢险车在道路上风驰电掣时,就不难理解了。而在现实中,不少机动车驾驶员无主动避让急救抢险车的意识,给急需救助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其实,机动车驾驶员并不急于赶那几秒几十秒的时间,只要稍稍避让一下,就会给急救抢险赢得宝贵的时间,尤其是当人命关天时,急救抢险车就是在与时间赛跑呀!要知道,有时仅仅是耽搁几秒几十秒,也许就是一个宝贵的生命在这世界上消失,想想是多么的可惜与残忍!
某些机动车驾驶员不懂得避让急救抢险车,一者暴露出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文规定须“让行”,某些机动车驾驶员还老气横秋地占道行驶,就是目无法纪。二者暴露出他们的道德素质不高。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当别人的生命财产都已经遭遇重大威胁了,某些人还不懂得避让急救抢险车,其心何其冷漠!
一个社会要想正常健康地运转,离不开一定的规则加以约束。对不主动避让急救抢险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除了要加强教育引导外,还得祭起法律的利器,让他们为自己的自私和愚蠢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从这个角度说,河南省颁布实施《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不主动避让急救抢险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实行罚款和扣分的处罚很有必要。
作者:钱桂林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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