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清晨北京通州马驹桥某垃圾站发现一新生男婴,等救助人员赶到时赤身裸体的孩子已经死亡。昨天在国新办例行记者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谈到了这个没有襁褓的婴儿。他表示,推广“弃婴岛”已形成共识。设立“弃婴岛”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一致,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12月6日北京晨报)
设立“弃婴岛”并不是鼓励弃婴行为,而是为弃婴建立一个“安全岛”,这既是效仿发达国家的作法,也被2011年石家庄市设立孤儿岛的试点经验所证明。也就是说,无论是从国外看,还是从国内的实践看,此法可行。
在此期间,民政部和有关部门请国内外的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的代表进行了认真反复的论证,形成了共识。从这方面看,设立“弃婴岛”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既然如此,有关部门只管大刀阔斧地推行就是,何必再在细枝末节上去纠结。
弃婴行为绝大多数都是无奈之举,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即使设立“弃婴岛”也不会出现人头攒动的局面。毕竟弃婴也是娘的“心头肉”,人心都是肉长的。因此,设立“弃婴岛”也不会有网民担心的“此举会变相鼓励遗弃行为”的忧虑。
政府设立“弃婴岛”的目的是为了使弃婴早点被发现不致造成死亡。因为客观现实是,即使政府不设立“弃婴岛”,弃婴行为也在发生着,并且大量的弃婴被置于垃圾堆、厕所、路边等危险场所,与其这样还不如设立一个安全的场所。这样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体现了政府对未成年人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同时,设立“弃婴岛”也是政府部门主动作为的表现。
在此事上过于纠结只会延误更多的弃婴生命,设立“弃婴岛”再不能像官员财产公示一样,论证来论证去,N年之后还没有个结果。
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不能只是说在嘴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因此,设立“弃婴岛”刻不容缓!
作者:郭双年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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