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首都之窗发布市地税局公告,明年1月1日起,相伴了北京市民11年的地税有奖发票将正式取消。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1月1日前,市地税局已印制且布奖的卷式通用机打发票,将按照原有的兑奖规定继续实施兑奖。(中国广播网)
为了鼓励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2002年以来,北京市全国各地陆续推行有奖发票,每年都有近千万元的奖金被消费者通过发票刮奖获得,同时也对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协助作用。近日,北京地税公告,取消陪伴大家走过11年的有奖发票,其主要原因是“营改增”后,地税普通发票使用范围缩小,地税部门的发票管理职能逐渐划转到国税部门。另外一的原因就是,多年来,广大消费者已经养成了主动索要发票的习惯。
笔者认为,有奖发票推行多年以来,中奖率及中奖额度逐年下降,对消费者索要发票已经完全起不到“刺激”的作用。在索要发票的消费群体中,单纯只为刮奖的消费者仅占一小部分,为了公事报销的消费者占一大部分,而更多的消费者还是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
消费者索要发票时,经常会遇到商家推脱没有发票或发票额用完等各种理由,还有的商家会提出,消费者不要发票可以享受打折或小礼品赠送等优惠。所以,在一张“谢谢您”的有奖发票和消费打折两者之间,消费者往往会选择比较实在的后者。
尽管过去11年里的有奖发票中奖率不高,但面对小小的刮奖区时,消费者们还是充满了期待。2014年中奖发票将成为历史,但依法纳税仍是所有经营者的责任,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消费者们莫因“小利”放弃索要发票的权力,不仅不利于国家税收管理,还有可能会造成消费维权的障碍,更是为商家偷逃税款提供了机会。所以,当索要发票成为消费习惯时,自觉提供发票也会成为经营意识。
作者:邹媛媛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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