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滨州“黄河大桥”变成发展瓶颈

2013-12-29 06:22:02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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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滨州黄河大桥至今收费27年,已超过了“经营性公路收费最长期限为25年”的国家规定。假如滨州市民居住和工作地点恰在黄河两岸,每周工作5天,每天往返过桥费20元,一年下来将支出5000元过桥费。从长远看,黄河大桥成了滨州市区与县区间一道关卡,阻碍了黄河两岸的经济社会交流,造成了滨州市南北两岸的经济“断层”。(2013年12月28日《大众日报》)

  为“黄河大桥”收费而闹心的不仅是滨州市民,仅山东省境内,就还有济南、东营两市存在同样的状况。

  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境内的胜利黄河大桥,竣工通车于1987年10月,当时的造价只有0.97亿元。而且从通车起,就对轿车以外的车辆收费,后改为对军车以外的全部过往车辆全部收费。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截止日期是2013年6月30日。但就在2013年6月30日前夕,该桥获准再次延长收费期限5年,终止时间到2018年6月30日。尽管有关部门也同时提出了让该桥“下调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要求,但这些优惠政策至今没有出台实施。对于长期盼望该桥免费通行的东营市民来说,这是一种很大的心理失落。

  以我国目前公路建设的现状来看,设立一定数量和密度的路桥收费站是必须的,但关键是要科学设立、合理布局、限期收费,要坚持以人为本,要让人民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改革开放成果。不能找出各种理由、动用各种智慧一再延长期限,不能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成本增加和亏损转嫁到群众身上,不能为了其他路桥收费站的利益而剥夺当地居民在收费期满后免费通行的权利。

  改革开放以来,东营市民深得路桥顺畅之便利,但也深为路桥收费站所困扰。最严重的时候,东营市境内及周边曾有8个路桥收费站(不包括荣乌高速黄河大桥和7座黄河浮桥)卡住了所有干道的出入门户。许多收费站就建在城区和乡村之间、县城和乡镇之间,居民进县城、到市区都得交路桥通行费,形成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梗阻”。尤其黄河北岸河口、利津两县区的居民,车辆出门就得交费,俨然成了“二等市民”。而许多城区工作人员周末回家看一次老人,起码也要交20元通行费。如果走到半路发现将钥匙、手机、孩子的课本之类东西忘在父母家里,又得花20元钱折回去拿。凡此种种,其间的郁闷和纠结,让收费机构、管理部门和更多置身事外的人们难以想象。

  后来因为燃油税开征,全国范围内取消二级公路的收费站。位于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境内的东滨路(S310)收费站和位于滨州市沾化县、东营市利津县边界的永馆路(S315)收费站撤消。与此同时,经过东营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有关方面同意将河辛路(S231)斗柯收费站、潍高路(S323)乐安桥收费站迁至东营市与邻市的边境区域,相关区域的市民进县城、上市区不再需要过站交费。但直至目前,东营市仍是一种6个路桥收费站并存的格局。城乡居民迫切希望收费到期的路桥收费站能及时结束收费,实现免费通行,尤其针对胜利黄河大桥和市区南部田庄收费站的呼声很高。但最终,大家等来的却是胜利黄河大桥的5年续期。5年之后怎么样?市民感觉很渺茫。

  按照原来的收费规定,位于东营中心城区以南Y型路上的新海路(S320)田庄收费站将于2014年10月31日结束收费。但有关部门在2011年12月底进行调整,将该收费站更名为东青路(S230,与同向高速公路同名)田庄收费站。收费站位置没变,路名却变了,这不是小事,因为这很可能导致2014年10月底原“新海路”收费期结束后,该收费站会以“东青路”的名义继续收费。而胜利黄河大桥收费期限的延长,更增加了市民对相关承诺的不信任。

  基础设施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区域发展的大布局大效益服务的,不能变成一棵孤立的“摇钱树”。东营境内胜利黄河大桥造价不足1亿元,利津黄河大桥造价只有2.3亿元。经营单位要想在规定期限,甚至在更短时间内收回成本其实不难。但如果管理不善,连年亏损,成本就会不断增加,缺口就会越滚越大,免费通行将会遥遥无期。与其这样,不如改变发展思路,让两座大桥实现免费通行,真正盘活、用足、用好利津、河口两县区工业、农业、商贸、旅游、流通、仓储、地产和人力资源的优势,实现东营一体化发展。

  目前,济南黄河大桥已经允许天桥、济阳、商河三县区的七座以下车辆免费通行,这很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和借鉴。以东营市的经济状况,其步伐完全可以比济南更大一些。一是胜利黄河大桥应及早落实山东省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下调车辆通行费标准”的相关措施,对本市七座以下轻便车辆免费放行,让其他车辆享受相关减免优惠政策。二是可由各级政府投资或以项目置换等方式,赎回利津黄河大桥部分股权,让本市七座以下轻便车辆免费同行。三是协调省有关部门,位于城区南大门的田庄收费站及境内其他各公路收费站一旦“到期”,必须无条件停收、撤站,不能再节外生枝延长收费期限。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全国各地“三公”及其他办公经费开支大幅降低。许多钱节约下来之后应该做什么?这值得大家深思。笔者认为,节约下来的钱应优先用于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比如教育、医疗、养老、公共交通、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等等。以让全国人民共享反腐倡廉、厉行节约的重大成果,让好的政策措施赢得社会公众的更大支持。

 

  作者:薄文军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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