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婴医院院长李晨阳开房门,报道妥否?

2014-01-01 05:44:41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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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妇婴医院院长李晨阳

  经沈阳市纪委核实,12月26日网上出现的《沈阳再现开房门》信息中反映的男性为沈阳市卫生局局长闫石,女性为沈阳市妇婴医院院长李晨阳。根据有关规定,目前闫石已被责令辞职,李晨阳被停职,二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帖文中内容正在进一步核实。(12月31日《新京报》)

  此消息一出,立即成为当日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个人自媒体一致的热点新闻。也难怪,连国家通讯社都发了通稿,各媒体当然要跟风凑热闹了。然而,笔者以为,官员之间开房偷情,属于个人私德问题,并非属于社会公德问题,这事被搞得沸沸扬扬,是不妥当的。

  这和前段曝光某法官嫖娼是有区别的。法官嫖娼,触犯了国家法律,而且还和受贿有关,因此已经不是个人私德问题。但是,沈阳市卫生局局长和某医院院长开房私混,却属你情我愿的个人私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之间的这种交往,涉及权钱交易,媒体和公众是无权干涉的。关心这件事的应该是当事人家属,而不是媒体和公众。

  媒体不仅公开报道了这件事,而且还指名道姓,把双方当事人的单位职务姓名都向社会公开了,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分?官员偷情,就可以在全国曝光吗?一则小报热衷的题材,居然引起了权威媒体的关注,令人不可思议。

  从这件事报道后的社会反映看,公众几乎一致对当事人提出了批评,无人认为媒体这样做不妥,也几乎没有人认为这是私事。其实,官员也有个人隐私,除了公权力可能涉及的利益,官员的其他利益,应该属于个人隐私。个人隐私不容侵犯,对于官员也是如此。否则,公众的个人隐私就更加容易受到侵犯,因为民众自我保护的能力要比官员弱得多。

  这或许是一种中国传统观念表现。我们有这样一种传统认知,即认为对于“坏人坏事”可以人人喊打,对那些人是可以不讲法律不讲情面的。比如抓住小偷,往往是一顿痛打,经常游街示众,并不认为不妥。这些显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社会要求。

  当然,从报道的情况看,沈阳市卫生局局长和某医院院长可能还涉及腐败问题,但这些问题没有弄清之前,是不应该做有罪推论报道的。查处腐败和尊重隐私并不矛盾。

  对私德重视而忽略公德,是我们社会的一种弊端。意大利前总理贝卢斯科尼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但他却能够连任三届总理,最终因为泄密而吃官司。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因拉链门沸沸扬扬,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不是他的私生活,而是说假话。从这里可以看出,外国对官员轻私德重公德。这是因为不良公德可能给社会带来更大危害。我们却相反,官员存在说假话等公德问题,极少被追究,甚至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但对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却如临大敌。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作者:赵光瑞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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