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不能伤了民利

2014-01-22 06:55:01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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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1370块,人均每天三块七毛五,你说能够个啥?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嘛。”今年62岁的张沟组村民徐来顺从20岁起就担任生产队长、村民小组长, 2009年“卸任”。他说,国家政策是好的,但下面的人打歪主意,也不能光为了开发商的利益,就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呀!(来源:1月21日,人民网)

  这是河南省内乡县某村民在土地被流转后为生存而发出的肺腑之言。的确,一天人均不到4元钱,在“涨”声不断的今天,还真别想轻松的生活下去。一个不能确保让农民正常生活下去,一个不能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方式,唯恐会引来群众的不满与抗议。

  在当今社会,由于大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更由于大量的农村老人的“离开”,导致了农村土地的大量闲置和荒芜,为了我国的粮食安全,农业走现代农业之路,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已是必然。

  在现有土地政策的支持之下,合理的土地流转更是不可缺少。但土地无论如何流转,都不能伤害了民利。毕竟,在我国当前阶段,还有大量的农民是依靠那唯一的“一亩三分地”来维持生计。如果农民失去了土地,那么他们的生存就是我国农业面临的新难题。

  为此,在土地流转之时,必须确保广大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一是在流转农民土地时,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严防政府职能部门和村社暗箱操作,侵吞农民的利益。而且土地流转还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民不答应的事,政府部门和企业方坚决不能做,更不能采取欺骗等手段去非法流转农民的土地。

  二是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要确保农民的收入能够随着物价的上涨而逐年增加,而且还要在流转了农民的土地之后,要就近解决、安排好农民的就业问题,让农民在没有土地的情况下,还能依靠自己的劳动增加收入。比如把农民剩余劳动力就近安排在引进的企业内,让他们失地不失业,从而促进企业、政府、农民、农业和农村的共同收益。

  总之,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让国家和人民更富裕是所有中国农民的梦。要实现这一伟大的梦想,必须促进广大农民的致富增收,而不是让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无情地从农民手中去掠夺土地,更不是让企业去伤害农民的利益。

  作者:征服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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