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晚9点03分,在一辆长沙7路公交车上。段小姐因为来了例假,身体有些疲乏,上车后便靠在座位上,眼睛望着窗外,突然,她感觉脑袋右上方被重重地敲了一下。“第一反应是熟人”,她摸着头扭过去一看,身旁一名看上去五六十岁的男子质问她为什么不让座,理论过程中,对方又一拳挥到了她嘴唇上。(1月26日华声在线)
对于诸如不让座、不排队、乱扔垃圾、践踏草坪、粗口等不文明现象,人们总是习惯于充当道德法庭的判官。在道德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让座已得到普遍的道德认同,为老弱病残孕让座也成为公交车上的道德准则。
在我国全面提高道德素质,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让座引发的肢体冲突却与日俱增,这不得不令人深思。年轻人乘坐公交车,占着“爱心专座”不为老人让座,的确应受到道德谴责,若因此便暴力相向那么就由道德问题这么简单了,这种野蛮行为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也触犯了法律。
为老弱病残孕让座是一种美德,是公民个人素质的体现,让座是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照顾,让座者值得表扬,不让座着也不应该受到惩罚。有的人在快意批判的同时却忘了个别情况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拿段小姐来说,她由于身体不适也属于“弱”的范畴,也应享受特殊照顾。如果当时老人能够互相尊重、好言相劝,那么也不至于会落到如此难堪的地步。由此可见,公共道德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老年人让座体现了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也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应积极倡导。可是如果是缺乏换位思考、缺乏理解与尊重的道德文明倡导,并不会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力器,是无助于社会良好道德观念和文明习惯养成的。
作者:李蕊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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