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开门鞭”,抽向陋习的“钢鞭”

2014-01-31 09:53:1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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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上午,青岛市召开烟花爆竹联席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春节假期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每年假期结束后的一周也是违规燃放 “开门鞭”的高峰,会议要求,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五,有关部门要加强巡逻,严查燃放“开门鞭”的单位,一经发现,按照处罚标准的上限进行处罚。(1月31日青岛日报)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天,基本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即所谓的“开门鞭”。正月十五之前,“开门鞭”会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燃放“开门鞭”,其目的无非是寄予新年良好的祝愿。但也必须看到,燃放“开门鞭”,一者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而春节期间,不少地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PM2.5连连爆表。如果一些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再燃放“开门鞭”凑热闹,无疑会加重环境污染。二者,燃放烟花爆竹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一定的危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当空气中这些有害物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会刺激呼吸道黏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还会造成许多安全事故。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基本靠近一些交通要道,燃放烟花爆竹难免不会伤及路人及围观者。三者,燃放烟花爆竹与中央的反四风明显相悖。燃放烟花爆竹,自然会带来不小的经济负担,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一些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燃放“开门鞭”中,轻者消费近千元,重者数万元,这是极大的浪费,不符合中央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

  燃放“开门鞭”,可以讲是一个陈规陋习,无论对生态环境还是对政治环境、社会环境都是一种显性的“污染”。青岛市在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五期间严查单位放“开门鞭”,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党政机关也好,企事业单位也好,某种程度上讲,就是社会的风向标,因而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成为社会的表率。要做到不燃放“开门鞭”,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仍须挥起巡查督查这根“钢鞭”。

  作者:钱桂林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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