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医院分院公交站旁的一座公厕变了“脸”,一半是公厕,一半是报刊亭,还卖香烟、饮料等。“公厕就是公厕,怎么‘割’了一半来开报刊亭,这不是违规占用公用资源吗?”2月24日,湖里环卫处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将公厕的一部分设计成报刊亭是从方便市民的角度出发,还可以减轻经济负担,这是借鉴其他城市做法而做出的一种尝试,湖里区目前只有这座公厕是这种设计。(2月25日台海网)
公厕“割”一半开报刊亭,创新还是违规?
公交站旁寸土寸金,以公厕的名义批下地块,批下资金,湖里区政府、湖里规划部门等没有依法变更审批,湖里环卫处怎可任意更改公厕用途—“割”一半开报刊亭?怎能随意拦截下拨的公厕管理费—每个月在3000元里扣除500元?如果此地想赚钱,是不是也得合法赚钱,走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公厕开报亭,“减轻经济负担”? 一份调查表明:公厕卖得最多的是纸巾。频繁有市民投诉和反映公厕销售烟、水、副食,市民认为非常不卫生,也不文明,公厕内卖报纸杂志、小商品等销量并不好。“如果要靠报纸杂志、小商品的销售来‘以商养厕’,那简直就是杯水车薪了。”公厕开支还得公共财政负担。
公厕“割”出一半搞报刊亭,咋能维护好公厕?开报刊亭是经营行为,管理员“一心两用”,会不会忙着在报刊亭赚钱而忽视公厕管理呢?比如不及时清洗公厕,损坏的公厕无法及时修补,公厕就可能招致民众更大的抱怨和投诉,报纸上就常见公厕环境恶劣,无法便民的投诉,类似这样的免费公厕还姓“公”吗?
公交站旁设公厕,目的只能有一个:便民。这座公厕大约一半的面积用来做报刊亭,另外一半只有3间,1间是男小便间,另外两间是男女通用间。“这边人流量挺大的,公厕却只有3间,有点紧张。”便民无法落到实处,却“割”一半开报刊亭,这不是典型的本末倒置吗?似此如何便民?公厕还有必要存在吗?
“在公厕的设计上增加了报刊亭的功能,这是借鉴其它城市做法的尝试。”能否具体点,到底是哪些城市,人家具体是怎么做的,不要随意打接轨或尝试牌,好不好?起码人家有一个前提:凡是有条件的公厕一律都会考虑引入报纸杂志和小商品的销售。湖里公厕开报亭,你有条件吗?你条件具备了吗?
毫无疑义,公厕必须姓“公”,夹杂了捎带私货的报刊亭,公厕还能姓“公”吗?这个问题,是不是首先得好好问一问广大的民众?
作者:李云勇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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