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乘火车、心情不好就驾车闯红灯发泄、频频超速行驶的考生能否参加公务员招录,并且报考警察岗位?前日,上海公务员考试成绩分数线公布后,一名安徽籍考生“逃票哥”迅速成为热点。这名自曝来沪参加公务员考试结束后逃票乘车返乡的考生,引发争议。网友质疑,公务员选拔应注重德才兼备。认证为闸北公安分局警察的网友也表示,政府部门特别是公安系统,不应录取品行有亏的候选者。(3月1日《南方都市报》)
逃票、超速、闯红灯、捡手机卖掉,可谓“劣迹斑斑”,这名考生自曝的劣迹,有的已经证实为真。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行为也许是小菜一碟,至多被视为规则意识不强、道德要求不高、不加检点、爱占便宜。但是,对于一名通过了笔试面试只待静候佳音的准公务员来说,则涉嫌品行不佳,面临着“有官难当”的尴尬。
不是网友要特意放大这类个人污点,而是公务员考录本身就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其中警察职位又因为担负着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等职责,在体验项目和政审考核中要求更加严格。入职前即目无规则,张狂无忌,怎能保证今后公正执法?如果把这样的人都招进公安队伍,是否会让人生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择优”原则哪去了,或是社会上的人渣都哪去了?
目前,公安系统公务员录用主要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考核考察等环节,而现实中,如果通过了前面的相关环节,最后的考察考核,由于没有量化指标,缺乏可操作性,考核不过是走个过场,只要没有明显暴露出来的前科劣迹,大家半斤八两,黄鳝泥鳅一般长,谁成绩排在前面就是谁,否则,落选者就要兴师问责,纠缠闹访。
如果通过个人自曝其丑,撞到枪口上,导致公务员录用不了,那只能说是倒霉活该,一点也不冤枉。这种无意中自曝其丑而被挡住入公之路的,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在网络监督渐成风气、举报途径越来越畅的大环境下,希望“他曝其丑”或“网查劣迹”会更多一些,影响录用的个人品行就能被聚焦到公众视野,公务员考录也能接受公众监督。现在的情形是,公务员考录部门在这方面推进的力度显然不够。“逃票哥”事件也提醒公务员考录部门,要及时跟进,完善制度,出台细则,堵塞漏洞,把考核中的“软杠杠”变成“硬杠杠”,如把逃票、闯红灯、缺乏诚信、不赡养老人等不良行为列入公务员禁止录用范围,则更多的“逃票哥”才会无处可逃。
作者:叶传龙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推广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