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江苏连云港市开展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商、质检、药监、卫生、司法、消协等多部门联合参与,采取有奖问答的方式向市民宣传普及即将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场讲解识别各种假冒商品的方法,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吸引不少市民到场咨询。(3月14日 光明网)
3•15,在每个春天如约而至。随着这个特殊日子的到来,各种有关消费者维权的新闻也会开始丰富起来。很多地方开辟了专门的消费者维权热线,或者成立消费者维权组织,以此来帮助消费者维权。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一个无法避免的身份就是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人也会被别人坑害,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伤害的对象。因此保护所有的消费者的权益,正成为当下社会的一种普遍文化。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觉,一个以宣传提高消费者认识的日子,不知从何时起变成了集中处理投诉问题的日子。其实这样本身并无不妥,笔者只是觉得,比起维护消费者维权更重要的是,就是让人人树立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诚信经营的观念。试想一下,假如在社会里诚信之风一旦盛行开来,那么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不也会大幅降低吗?
有句古话说得好: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何不让3•15成为诚信的代名词,在这一天,我们也像众多商家一样,将这一天作为自我检查的一面镜子,看看我们是否做到了天天都是3•15,是否以诚信约束自己的言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只有这样自我反省,才能让诚信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扎根。
诚信,不仅仅只是让我们挂在嘴边,而是需要我们在实际行动中努力践行。譬如,与人交往时,要一诺千金,诚实守信;简历不弄虚作假,要客观反应真实情况……小事不小,因为它代表了我们每个人做人的尺度。笔者在想,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做到了诚信,那么我们这个社会的诚信之风必会在世代相传中灼灼闪光。
作者:王学明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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