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事书画倒卖的徐某指使两名女子假冒某学院学生,对一画家实施勾引,盗窃画家山水画30余张。而后又以“艳照”相威胁,向画家索要100张山水画,画家向警方主动报案,目前徐某等三人正式被提起诉讼。(4月6日 《北京青年报》 A05版)
该消息一出,立即引来了各方媒体的竞相转载。私生活之事原本属于个人范畴,他人无权窥探。但当当事人主动选择报案,向社会公开案情,这件事便由一件私事转变成一项具有社会探讨意义的“公事”。
从事件发生过程来看,最初画家对于徐某等三人的盗窃行为是宽容的态度,所以在屡次索要过程当中寻求“私了”,仅拿回了其中的几件作品。而之后徐某一伙人得寸进尺,企图以“艳照”实施敲诈,这才使得画家意识到事件重要性,立即选择报警。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止一次出现,2009年也是一个从事书画倒卖的徐某指使一女子对一著名画家之子进行色诱,企图以发生性关系为由敲诈其父作品,同样也是当事人主动报警,涉事犯罪嫌疑人“锒铛入狱”。
得意之后遇失意。毕竟不是什么光彩之事,当事人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涉事另一方却并不退让,无奈之下也就没法顾及颜面,对簿公堂。而在事件发生的背后,也不难看出正是画家本人的“道德被动”致使实施敲诈一方“占据主动”,归根结底画家本人也逃脱不了干系,自己也有责任。
艺术创作原本就不是信手涂鸦,往往需要个人视野与修为的不断丰富。所以观者从艺术作品中不仅仅能看到这个画家的艺术才能,更能从中读到画家的道德水平。而评价一个创作者艺术成就的标准,远远不止看这个画家“作品画的如何”,更要从其为人处世、道德品行上来进行综合判断,“作品”画得再出色,“人品”不好,这样的画家也难名留青史。
自古文人多风流——古代文人沉醉酒肆烟柳,写下无数名篇,流芳百世,文坛烁烁。而立足当下,与古人相比,文化所处境况之艰难远不足以让艺术家们莺歌燕舞,反而需要的是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总之,艺术技艺尚可通过后天勤奋得以弥补,而道德缺失一旦成性便会对个人及社会造成巨大影响。从这件事中不仅仅可以看出一些从事倒卖书画的商人道德低下,利用非法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也许要看到画家本人的所存在的道德空洞。若为人正直低调,不贪恋美色,这“登不上大雅之堂”的另类作品也不会以如此被动的姿态展现于世人面前。
作者:张逸良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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