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9月12日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抢劫、杀害3名年轻夜店女子的被告人林鹄、谢秉佑一审公开宣判,两人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均被裁定死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宣判后,两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微评:“吃饭、做爱、杀人、碎尸、抢劫”,每周杀一人,其行为令人发指。抢劫、杀人案件频发,本身是一种极其不正常的事情,个人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些丑恶现象,主要是所受处罚不能足以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而此次对两名犯罪分子判处死刑,足以对那些有类似想法的人是一种强大的震慑。
作者:王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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