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愿骑马和交100元“人头费”,在丽江市拉市海景区马场,新疆游客陈女士被马场10余名工作人员围殴3分钟,导致她手掌骨折、脑震荡。12月11日,陈女士乘飞机到昆明,向有关部门和媒体进行投诉。(12月16日京华时报)
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可就是有人无视法律,公然强制消费并殴打未参加付费项目的游客,这种暴力行为令人发指,利益熏心的背后也令人深思。
其实在旅游途中,这种旅游从业人员在极端暴力行为的同时还有一种“冷暴力”的行为存在,如果旅客未在指定的地点购物或消费,导游或工作人员马上就冷言冷语、不理不睬,甚至甩客,正如有些游客所说“花钱买罪受”。这些行为通通折射出旅游业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笔者相信旅游从业人员统统都是要执证上岗的,对旅游法应该都是学习过的,可某些人偏偏无视法律、有法不依。有法不依的深层次问题就反映出了职能部门的执法不严。只有真正的严于执法,对违法行为敢于严罚,坚决打击旅游市场的乱象,让法律的威摄作用凸显,倒逼旅行社改变经营方式,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旅行品质赢得市场。
作者:李森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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