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准”让公车违章无处遁形

2013-09-10 16:51:04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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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恩施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国安局联合出台《恩施州政法系统警车(公车)使用管理“七不准”规定》,引导全州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打造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前些年,公车违章表现得十分严重,“最牛公车”的相关报道频见报端。“公车”超载、超速、逆行、闯红灯等等交通违章现象似乎成了家常便饭。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有,恩施当然也不例外。
  “公车”代表的是国家机关形象,群众在关注,社会在关注。“公车”违章,有损国家机关形象,造成道路拥堵,远离人民群众。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交通法规在“公车”面前形同虚设,“公车”为什么不把违章记录放在眼里,即使受到处罚也照违不误?
  从表面上看,原因自然是出在这个“公”字上。罚款找单位、扣分找关系成为“公车”违章之后处理的惯用伎俩。“公车”一旦违章被查,“公车”的使用者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各种关系“摆平”交警,逃避处罚。其根本原因,还是“公车”违法得不到严格的处罚,处罚以后也罚不到个人的头上。对于驾驶员来说,违章处罚就是“浮云”。
  解决问题讲究对症下药,找到了症结所在,恩施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国安局联合出台《恩施州政法系统警车(公车)使用管理“七不准”规定》,矛头直指“公车”驾驶员。如果一旦出现“公车”违章,一切由驾驶员自己“买单”。 “七不准”规定:不准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不准非公务活动将警车停放于所属单位办公场所以外的任何区域,不准违规使用警灯警笛,不准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准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不准违规停放机动车。
  道路的畅通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出行,关系到城市形象,更关系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今年以来,恩施城区在恩施市的努力下,用“治堵先治特”的概念武装思想,在建州30周年之际,“治堵保畅”工作成效显著,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恩施州建州30年献上了一份大礼。目前,“七不准”更是在恩施已经深入人心,广大政法干警对其达到100%知晓率,又一场治“特”攻坚战正在打响,让“公车”违章无处遁形。
  希望“七不准”能坚持贯彻下去,形成常态机制。期待“公车”越来越规矩,期待道路越来越通畅,期待生活越来越幸福。
 
  作者:张正宿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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