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党委会,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通报了中央关于国资委主任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两天后蒋被免职。从目前的报道来看,蒋洁敏“犯事”是在其任职中国石油集团期间,即事实上是以央企最高领导人的身份落马。大国企一把手落马的现象,近些年已有多起。个案各有不同,但背后还是反映了一些普遍性问题。(南风窗杂志9月11日)
众所周知,国企领导干部的腐败长期以来一直是个重灾区。不少国企领导用他们精心编织的政商网络和倾力缔造的财富帝国,为自己谋取巨额利益,将“国有资产”化为己有,或者大肆收受贿赂、侵占私财。
在我国目前体制中,国企领导的身份一向在官员和企业家之间模糊不清,近年来,大型国企领导转任地方高官,或政府高官转任国企领导日渐频繁,更让国企领导具备了“准官员”的特征。既如此,则官员面对的诱惑,国企领导同样会面对;官员面对的制度漏洞,同样会给国领导管提供“方便”;官员可能陷入的腐败陷阱,对国企领导同样充满诱惑和威胁。
那么,该如何约束和监督国企的领导们呢?既然他们有着官员的特性,或者说,既然他们本身就是官员,那就只能按照对官员的要求来约束和监督他们,令其财产公开就是一个十分必要的措施。国企领导们一方面大权独揽,另一方面又掌握着巨额财富,一不小心就会滑入权钱交易的泥淖,要求他们公开财产对于约束他们的腐败行为不可或缺。在一定程度上讲,将他们的财富晒在阳光下,其不轨行为可能会有所收敛。
应当指出的是,要求国企领导们公开财产只是走向财产公开的第一步,无疑,所有的官员以及依赖纳税人过活的人员都有义务公开自己的财产。在法治社会里,纳税人有权利知道自己所交税收的去处,有权利要求所有薪酬来自税收的人员公开自己的财产。那些不想让自己的财产公之于众的人,完全可以选择非公务员职务、不进入依赖财政运转的单位,一旦选择就必须接受民众的监督,必须接受阳光的照射。
作者:甘小雨
稿源:时评界
编辑:梁小民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推广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