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女大学生,须绷紧警惕的弦

2014-08-31 21:50:1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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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早晨,浙江某高校20岁女大学生王金芳,从余杭区鸬鸟镇前庄村家中前往仙佰坑村上班(暑期务工),在村道上行走时,被无业人员卢某尾随,至偏僻处时将其拖向路边竹林杀害。(见2014年8月31日 北京晨报)

  据媒体不完全披露,仅8月份一个月内,全国已发生4起女大学生受害案:8月9日,20岁的重庆女大学生高渝,错上陌生人的车后,被车主蒲正福杀害;8月12日下午,江苏19岁女大学生高秋曦在吴江区桃源镇一村道上行走时,被犯罪分子王某某抢劫杀害;8月25日,52岁的黑车司机代某,在济南火车站以骑电动车送女大学生金某去西客站为名将其骗至住处,对其实施多次性虐待……

  上面4名女大学生,年龄均在20岁左右,正值花季,无辜被犯罪分子杀害或受到性侵害,令人扼腕痛惜。犯罪分子虽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也难解家人及有良知的人心头之恨。但是,作为女大学生本人,显然也有一定的责任。警惕性不高是其一。以重庆女大学生高渝为例,就不该上陌生人的车。女大学生金某,则不该到黑电动车司机代某的住处。显然,她们对当前复杂的社情不甚了了,以为天下都是好人,显得太傻太天真。缺乏与犯罪分子周旋技巧是其二。例如,女大学生高秋曦遭遇犯罪分子抢劫时,有可能进行了反抗,以至被杀害。若讲究技巧,不妨顺从地将身上所有钱物交给他,同时记住其面貌特征,而后迅速报警,就可能不会丢掉性命。防身术和防身手段几近空白是其三。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年轻女性,往往是抢劫和性侵害犯罪的主要对象。因此,学习和掌握一些防身知识是必要的。同时,也需要随身携带用于防身的器具与物品。如,防身电警棍、辣椒水,等等。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人人有责,其中打击犯罪活动和加强公民自身保护均不可或缺。从这个意义上讲,4名女大学生受害的教训,值得更多人特别是独行年轻女性汲取。

  作者:侯文学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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