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告利用名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带动消费在现今看来比比皆是,参与其中的以演艺明星为主,而今许多体育明星名人也紧随其后。
伴随着许多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进行,新一批体育明星应运而生,与之相对应的新一轮电视广告体育名人大赛也愈演愈烈。而关于体育明星与商业广告之间的辩论一直没有停息。近日引发热议的“孙杨无证驾驶”事件,又将此事推上了风口浪尖。公众的关注度不断升温使此次事件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孙杨本身的名人光环下的犯错是一方面,而与之相关的汽车广告同样备受人们关注。试问一个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怎么能够拍摄汽车产品的销售广告呢?这一问题不禁引人深思,我国商业广告的名人效应底线何在?
企业利用体育明星效应与品牌广告的紧密结合来开展市场营销是无可厚非的,这本应不论对于商家还是明星本人都是互利共赢的事情,却因一次次的明星代言广告事件越来越向着消极负面的方向发展。
“运动员也需要收入,奥运冠军都想开宝马、开陆虎。”的确奥运冠军也是平常人,也有正常人会有的需求。他们在体育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使他们成为了所谓的体育名人,人们对他们的关注和期许也就高常人一等。而商业广告恰恰是利用了这一关键点,让明星为自己代言,大肆推广宣传,却罔顾了一些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卖汽车的明星根本自己无驾驶资格,卖药的明星自己都不清楚药物成分,叫卖各种设备但自己都未曾亲身体验……这都使人们对名人广告产生了质疑,是广告名人效应大打折扣。
简而言之体育明星广告市场还有待规范,离真正达到健康有序发展道路还任重而道远。作为明星自身要加强自律,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应将群众利益慎重对待,不应见利忘义;监督管理部门应严厉执法、加强监管。而其中最具力度措施是加强法制管理,我们应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加明星、企业犯错成本,提高社会服务意识,是他们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作者:安心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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