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65岁的蒋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小朋友家人表示,3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蒋婆婆则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双方各执一词,5个多月过去,事情尚未得到解决。昨天,小朋友一方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现已立案调查。蒋婆婆一方则称:“我们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誓要讨回一个公道。”(11月22日《京华时报》)
老人摔倒,儿童扶起,“遭到诬陷”,一看到这个套路,人们不约而同的就会想到那些“摔倒扶不起的老人”。而事实上,新闻中并没有说谁是谁非,相反,记者询问多人,却做了一次警方该做的事情。个人观点,对于此事舆论不应先入为主,进行审判,而应该交予法院审理。
警方接受立案,并不是说警方就认定是老太太讹诈别人,而是按照属地原则正常的办案。至于事情的真伪,只能让事实说话,有待法院审理。
所谓的目击证人,对于突发事件一般看到的都是结果,过程未必能看到。撞击的过程或许是几秒钟或者一秒钟的事情,当周围的人看到的时候,一般都是结果,而非过程。这就和交通事故中的两车相撞,除非当事人正目不转睛的注视着事故地段,恰好这时候出现车祸,能看个完整的过程。而很多时候,看到的时候,已经是碰撞后的结果。
记者采访的人,未必都是当事人。如果真是有那么多的当事人能证明这个事情,也不至于5个多月处理不完这个事情。这些证人,估计也是只看到了结果,未必全部都看到了过程。如果没有视频等铁证,一切皆有可能。
对于这个事件,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哪一方说谎,都是给达州抹黑。如果老人说谎,此案就是“彭宇案”的“达州版”;如果孩子一方说谎,即便少花了这两万元,也会给孩子的心灵上笼罩了一层阴影,而影响孩子以后健全人格的培养,其危害不是两万元能解决的。
事情已经出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撒谎方说出真相,给对方一个清白。真相是掩盖不了的,迟早会暴露的,或是在说梦话时,或是在酒后,总有一天真相会大白天下的。
作者:张洪泉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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