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2万天价过路费是饮鸩止渴

2013-12-11 17:54:2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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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轿车、货车走高速路,每次只需缴几十元过路费。如果一辆车一次缴纳12万元过路费,那是什么概念?12月9日,一辆大型运输车从铜川出发,经包茂高速,到达陕西省高速公路陕蒙界收费站后竟缴纳了122690元过路费。就连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禁感慨,“这一趟下来,光过路费就够我挣好几年的了。”(12月11日华商报)

  众所周知,道路的承载能力是有限制的,超过一定的荷载是不能承受之重,其损害程度也是毁灭性的。发生在陕蒙界收费站收取一辆车12万元的过路费,看似高速公路方罚得盆满钵溢,收益颇丰,但谁又能够说得清这一次车辆通过对高速公路造成的损害呢?

  如果按照刘姓工作人员的说法,超载以55吨为界限,超出100%,则16倍罚款。也就是说,只要超出100%,也是可以在高速公路上狂奔的,这样的规定既缺乏科学性可言,也是在变相纵容高速公路超载。

  车辆超载就是对公路的严重破坏,面对超载现象,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禁止车辆通行。如今在高速公路管理方看来,超载倒成了他们最好的敛财机器。不但不禁止,反而是越超越高兴,越超越受他们欢迎。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法,损害的是高速公路建设,而受益的则是高速公路管理方。

  只有对超载现象说“不”,才能更好地维护高速公路。国家花巨资建造的高速公路,岂能为了眼前利益就可以无限制地超载并一路绿灯放行。这样的管理行为是严重的失职。

  高速公路管理应该和铁路一样,不是谁给钱就可以放行,超出100%的罚款规定绝对算得上是一部恶法,必须进行纠正。否则,高速公路安全谁来保证。

  12万元天价过路费只是少数人的狂欢,对公众毫无益处,任其一路狂奔就是典型的饮鸩止渴。对此,应该紧急“刹车”。

 

  作者:郭双年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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